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8月2日
实施日期:2021年7月28日
是否现行有效: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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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交通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交通强国先行区”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综合立体交通网由“通”向“优”全方位转变,加快形成我省“211”交通圈,充分发挥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文件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