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违规下机被螺旋桨打伤截肢,涉事航空公司被处罚
2019年10月26日,北大荒通航公司一架螺旋桨飞机在训练时,飞行员因着急上厕所违规下机,不幸被飞机螺旋桨打伤,飞行员部分手指因重伤截肢。
2020年7月20日,中国民航安全信息系统发布的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被螺旋桨打伤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10月26日,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DA—40/B—9369飞机在佳木斯三合屯通用机场执行教员等级课程训练,地面慢车换人期间,带飞教员与螺旋桨刮碰,造成重伤。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时隋某神智清醒,无生命危险,后经医院处理,隋某右手中指、无名指断裂,已无法再植,食指伤势过重,采取截肢,面部鼻尖至下领创伤缝合,腹部创伤缝合,身体其他部位无损伤。涉事飞机经检查发现,螺旋桨1号桨叶从中部折断,3号桨叶叶面撕裂性损伤,飞机其他部位无损伤。
现场监控显示,隋某从左侧机翼前下飞机后,沿机身向机头方向行走约3-4步后与螺旋桨刮碰。根据对当事人隋某的调查访谈,当事人在下机行走过程中,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思考下一步的教学内容上,同时着急去洗手间,疏忽大意,造成情景意识丢失,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下机路线行走。
经调查,教员隋某在飞机地面慢车状态下,违反培训分公司《学员手册》第22条5款:“对于螺旋桨前置飞机,必须沿飞机纵轴从飞机后方接近或离开,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从机翼前部跳下飞机”的规定,擅自从机翼前部跳下飞机后,沿着机头方向离开飞机,导致与螺旋桨相刮碰,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及其培训分公司训练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意识淡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工作作风松散,飞行准备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是事件发生的次要原因。
在调查访谈中,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领导认为当事飞行员的个人违章行为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禁止DA—40机型不关车上下机要求、机坪管理不到位的客观情况避重就轻,主观认为口头传授工作标准是约定俗成的,也是有效的管理办法。暴露出公司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粗。
此次事件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程序,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的相关规定,按照第五十一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罚款29000元。
当事人隋某违反了《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第91.15条:“任何人员在操作航空器时不得粗心大意和盲目蛮干,以免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重伤,已不适于从事飞行工作,免于对其行政处罚。